閟宫有侐,实实枚枚。赫赫姜嫄,其德不回。上帝是依,无灾无害。弥月不迟,是生后稷。降之百福。黍稷重穋,稙稚菽麦。奄有下国,俾民稼穑。有稷有黍,有稻有秬。奄有下土,缵禹之绪。后稷之孙,实维大王。居岐之阳,实始翦商。至于文武,缵大王之绪,致天之届,于牧之野。无贰无虞,上帝临女。敦商之旅,克咸厥功。王曰叔父,建尔元子,俾侯于鲁。大启尔宇,为周室辅。
乃命鲁公,俾侯于东。锡之山川,土田附庸。周公之孙,庄公之子。龙旂承祀。六辔耳耳。春秋匪解,享祀不忒。皇皇后帝!皇祖后稷!享以骍牺,是飨是宜。降福既多,周公皇祖,亦其福女。
秋而载尝,夏而楅衡,白牡骍刚。牺尊将将,毛炰胾羹。笾豆大房,万舞洋洋。孝孙有庆。俾尔炽而昌,俾尔寿而臧。保彼东方,鲁邦是尝。不亏不崩,不震不腾。三寿作朋,如冈如陵。
公车千乘,朱英绿縢。二矛重弓。公徒三万,贝胄朱綅。烝徒增增,戎狄是膺,荆舒是惩,则莫我敢承!俾尔昌而炽,俾尔寿而富。黄发台背,寿胥与试。俾尔昌而大,俾尔耆而艾。万有千岁,眉寿无有害。
泰山岩岩,鲁邦所詹。奄有龟蒙,遂荒大东。至于海邦,淮夷来同。莫不率从,鲁侯之功。
保有凫绎,遂荒徐宅。至于海邦,淮夷蛮貊。及彼南夷,莫不率从。莫敢不诺,鲁侯是若。
天锡公纯嘏,眉寿保鲁。居常与许,复周公之宇。鲁侯燕喜,令妻寿母。宜大夫庶士,邦国是有。既多受祉,黄发儿齿。
徂徠之松,新甫之柏。是断是度,是寻是尺。松桷有舄,路寝孔硕,新庙奕奕。奚斯所作,孔曼且硕,万民是若。
译文
深闭的郊庙清静而又肃穆,它是那样坚固而又很密致。怀念起伟大的始祖母姜源,她品德高尚既不邪也不僻。受到上天太多太多的眷顾,从未得过病也没染过灾疫。怀胎满十月整不早也不迟,就这样诞生下我先祖后稷,无尽的福禄降临他的身体。他能辨清黍子谷子谁先熟,大豆小麦哪个先播种下地。他从拥有自己邦国之日起,就教给人们种庄稼学农艺,有五谷杂粮有金黄的黍米,有长穗水稻也有黑壳稻米。从他拥有自己国土之日起,就勇于把禹王的事业继续。贵为先祖后稷的孝子贤孙,实为我们的古公亶父太王,他早在定居岐山之南之时,就开始筹划讨伐昏乱殷商。大周发展到文王武王时代,就把太王的未竟事业弘扬。大周武王顺承上天的旨意,在
此诗一、二、三章叙述了周的发生、发展、壮大以及鲁国的建立,并不是纯粹介绍民族历史,赞美所有先祖的功德,而是突出两位受祀的祖先后稷和周公,以说明祭祀他们的原因。至于诗中提到的其他人,则只是陪衬而已。后稷是周民族的初祖,为姜嫄所生,其出生有一些神话色彩,《大雅·生民》记载较为详细。诗写到这些是因为姜嫄有端正的德性,但主要的却是体现后稷的不凡与神异,和《生民》诗的用意一致。后稷的发展农业,固是上天赐之百福,更和他个人受命于天分不开。以下叙述太王、文王、武王,重点在于灭商,太王“居岐之阳,实始翦商”,而文王、武王“缵太王之绪”,“敦商之旅,克咸厥功”,发展线索极为清楚。关于周公功绩,诗中没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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裳裳者华,其叶湑兮。我觏之子,我心写兮。我心写兮,是以有誉处兮。
裳裳者华,芸其黄矣。我觏之子,维其有章矣。维其有章矣,是以有庆矣。
裳裳者华,或黄或白。我觏之子,乘其四骆。乘其四骆,六辔沃若。
左之左之,君子宜之。右之右之,君子有之。维其有之,是以似之。
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。遂假道于陈,以聘于楚。火朝觌矣,道茀不可行也。侯不在疆,司空不视涂,泽不陂,川不梁,野有庾积,场功未毕,道无列树,垦田若蓺,膳宰不置饩,司里不授馆,国无寄寓,县无旅舍。民将筑台于夏氏。及陈,陈灵公与孔宁、仪行父南冠以如夏氏,留宾不见。
单子归,告王曰:“陈侯不有大咎,国必亡。”王曰:“何故?”对曰:“夫辰角见而雨毕,天根见而水涸,本见而草木节解,驷见而陨霜,火见而清风戒寒。故《先王之教》曰:‘雨毕而除道,水涸而成梁,草木节解而备藏,陨霜而冬裘具,清风至而修城郭宫室。’故《夏令》曰:‘九月除道,十月成梁。’其时儆曰:“收而场功,待而畚梮,营室之中,土功其始,火之初见,期于司里。’此先王所以不用财贿,而广施德于天下者也。今陈国火朝觌矣,而道路若塞,野场若弃,泽不陂障,川无舟梁,是废先王之教也。”
“《周制》有之曰:‘列树以表道,立鄙食以守路,国有郊牧,疆有寓望,薮有圃草,囿有林池,所以御灾也,其余无非谷土,民无悬耜,野无奥草。不夺民时,不蔑民功。有优无匮,有逸无罢。国有班事,县有序民。’今陈国道路不可知,田在草间,功成而不收,民罢于逸乐,是弃先王之法制也。
“周之《秩官》有之曰:‘敌国宾至,关尹以告,行理以节逆之,候人为导,卿出郊劳,门尹除门,宗祝执祀,司里授馆,司徒具徒,司空视途,司寇诘奸,虞人入材,甸人积薪,火师监燎,水师监濯,膳宰致饔,廪人献饩,司马陈刍,工人展车,百官以物至,宾入如归。是故小大莫不怀爱。其贵国之宾至,则以班加一等,益虔。至于王吏,则皆官正莅事,上卿监之。若王巡守,则君亲监之。’今虽朝也不才,有分族于周,承王命以为过宾于陈,而司事莫至,是蔑先王之官也。
“《先王之令》有之曰:‘天道赏善而罚淫,故凡我造国,无从非彝,无即慆淫,各守尔典,以承天休。’今陈侯不念胤续之常,弃其伉俪妃嫔,而帅其卿佐以淫于夏氏,不亦渎姓矣乎?陈,我大姬之后也。弃衮冕而南冠以出,不亦简彝乎?是又犯先王之令也。
“昔先王之教,懋帅其德也,犹恐殒越。若废其教而弃其制,蔑其官而犯其令,将何以守国?居大国之间,而无此四者,其能久乎?”
六年,单子如楚。八年,陈侯杀于夏氏。九年,楚子入陈。